立法從寬,執法從嚴 - 團隊的制度與威信

立法從寬,執法從嚴 - 團隊的制度與威信

這篇自去年十一月就放在草稿夾,一直沒有注意到。不過經過了三個月在內容部分有稍微調整了一下,一來是時間敏感,擔心有人對號入座; 二來是最近也在籌組新團隊,並且試著將這篇的想法在系籃實施看看(我在上學期末回去帶系籃了) 所以就一直拖到現在才完成。

為了能夠儘快把通識的畢業學分補齊,這學期修了由林火旺老師開的自由主義,到目前為止感覺是門少數值得用心上的通識課。前幾個星期老師上課時的一句話,啓發了我對團隊制度的一些想法。

台大正門口羅斯福路有一條自行車專用道,台北市政府因該路段附近車流量過大而將交通號誌的時間縮短。如果行人要穿越的話,幾乎都要小跑步才來得及。考慮到安全與交通順暢,市政府在那裡立了個「自行車道,行人請走地下道」牌子禁止行人穿越。然而,多數人無視此規定,造成每到尖峰時間人車爭道。老師提出了一個建議,請市政府把那個牌子撤掉。牌子立在那,但卻沒有人遵守,一來傷害「法」的威信,二來也增加民眾不守法的機會。

「立法從寬,執法從嚴」透過訂定大原則或較為寬鬆的規定,提升守法的機會,而不是訂定嚴法卻寬容執行。舉個例子,第一家公司明文規定每天早上7點就必須打卡上班,7點很早,有些人遲到了幾次但公司沒有懲處。漸漸的大家都 8、9點才來。另一家公司則是規定 9點要到,且嚴格執行。時間寬鬆多了,況且公司也都確實要求,每個人都很遵守這項規定。猜猜看,是哪家公司日常營運比較順利?當然不會是第一家,因為員工都知道公司的規定或說的話都只是說說的。「立法從寬,執法從嚴」的概念就是加強「法」的威信與建立守法的精神。

「法」也包括組織的制度或是日常生活與人的相處上,當你做出的承諾常常失信於人時,你也在傷害自己說話的威信。想必有些人在你心中的印象就是「這個人講的話要打個五折」、「他說話聽聽就好」,會有這樣的結果大多是他們做出過多的承諾,卻時常為言行相符。

哈佛大學知名學者,同時也是創新的兩難、如何衡量你的人生作者,克里斯汀生說過:「百分之百地堅持比起百分之九十八來得容易」。如果不越界,持續堅持要求,個人或者團隊的道德界限力量會越來越強大。

如果你是領導人,要注意你的言行、注意團隊的制度是否俱有威信。如果不是,也要更加注意自己是否言行一致。畢竟,重點不是你怎麼想,而是你做了什麼。